颜乃依 摄
昨晚7点30分,东城法院执法局几名执法人员来到崇文门附近一家名为“春分”的健身房,以申请执行人身份对城管部门执行4万元行政罚款。记者在现场了解到,该健身房之所以受到城管部门处罚,是因为其组织员工在街头非法散发小广告。
据城管部门介绍,该健身房此前曾因在街头散发纸质宣传品而受到行政警告。 2017年4月11日,该健身房被发现组织员工在东城区一家超市门前散发小广告。 5月2日,东城城管执法局决定对健身房罚款2万元。
虽然健身房没有提起行政诉讼,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,但也没有缴纳罚款。 11月17日,东城城管执法局再次向健身房发出书面提醒,但健身房仍不予理睬。
后东城城管执法局向东城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该健身房履行罚款义务:除应缴纳的2万元罚款外,对其逾期罚款加收2万元罚款。东城法院依法作出裁定,准予执行处罚决定,案件随后转入执行阶段。
办案法官陈丽梅接到案件后,向健身房邮寄执行通知书,但遭到拒绝。
昨晚在健身房强奸现场,法官签发搜查令搜查财务室和前台,但没有发现现金。随后,执法人员查扣了健身房内的保险箱、电脑主机、账本、刷卡机等物品,并将接到电话后赶往健身房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某带回法庭。以协助调查。
回到东城法院,景某表示,自从另一家分院被关闭后,他一直忙于会员退费等事宜,一直懒得缴纳罚款。
“你们会员缴纳的会员费都去哪儿了?”法官问他。 “我不知道。”璟回答道。璟见情况不对,连忙叫人来送钱。
经过法庭讯问和合议庭讨论,东城法院昨晚宣布,鉴于景某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相应义务,对景某处拘留15日,并处罚金5万元。随后,景某被法警带离法庭。陈丽梅法官表示,后续是否提前释放静将根据健身房履行义务的情况来决定。记者了解到,今年1月至4月,东城法院共受理此类行政非诉案件80余起。
昨晚,除了这起行政非诉案件外,东城法院还对另外三起涉及民间借贷、货币支付的案件展开集中执行行动。然而,这三起案件的执行并没有那么顺利,法官未能找到被处决的人。
据悉,为在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,东城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。此次夜间执法也是为了加大执法力度,保障执法顺利进行。据记者了解,仅昨天,东城法院执行局就对5名“老犯”采取了拘留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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