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主页 > 知识问答
  • 华龙区法院判决:学生打篮球受伤,学校和同学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

    原告王某、被告李某均为濮阳市某中学学生。有一天,王和李相约在学校操场上打球。比赛过程中发生碰撞,导致王某口腔受伤,并花费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。双方未就赔偿事宜及后续处理费用达成一致,产生纠纷。王某向化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  篮球规则大全防守法_篮球保护球_篮球保护网规则

    法院经审理认为,篮球运动本身具有群体性、对抗性的特点,比赛过程中必然存在抢夺、碰撞等行为,本身就存在很多不确定的风险。原告王某作为行为能力有限的人,应当具有一定的预测参与风险的能力。仍然参加比赛表明他自愿接受潜在的风险,并对自己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因此,王某实施了危险行为。

    被告李某在比赛中的进攻或防守行为合法,本案无证据证明李某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原告伤害。其主观上并无过错,不应对王某的伤害承担过错。 。但作为一名高尔夫参与者,在比赛过程中应适当注意可能对他人造成危险的行为,并尽量避免与他人发生碰撞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。李某对王某的伤害也承担一定的责任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    篮球规则大全防守法_篮球保护球_篮球保护网规则

    法院据此认定,对原告王某造成的医疗费用损失,被告李某承担20%的责任,被告濮阳中学承担10%的责任,其余70%的责任由被告濮阳中学承担。损失应由原告王本人承担。

    法官陈述

  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根据法律规定,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  篮球保护网规则_篮球规则大全防守法_篮球保护球

   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: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文化体育活动,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造成损害的,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;但其他参赛者对损坏的发生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例外情况。

    第一千二百条规定: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,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履行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  办案法官表示,民法典将“风险自我接受”规则引入侵权损害赔偿领域,提醒我们充分认识所参与活动的形式和特点,合理估计活动的风险结合自身情况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有证据表明其他参加者严重违反体育规则,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,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。此外,赛事主办方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完善参赛者安全和事故伤害处理机制,充分保护参赛者合法权益。

    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联系本站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huiruiwang.com/html/tiyuwenda/9425.html

    加载中~

    相关推荐

    加载中~